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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调整域名管理体系 域名持有者必须实名验证
来源:中域在线    发布日期:2016-7-27     点击次数:1983次    

——转自中国新闻网

       央广网北京3月29日消息(记者郭淼)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3月28号下午消息,工信部公布了《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与此前的管理办法相比,意见稿调整了域名管理体系,强化了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的责任,明确域名持有者必须实名验证,还要求不得为境外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管理的域名提供境内网络接入服务。

       在这个审批程序上记者了解到,设立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的审批,是由工信部下放到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通信管理局。而设立这个域名的服务器,域名根的服务器、运行机构还有域名的注册管理机构仍然是由工信部来审批的。意见稿还明确,域名根服务器的运行机构、域名注册管理机构以及域名的注册服务机构的许可有效期是5年。

       在管理责任上,工信部是以其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通信管理局新增的责任域名体系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和依法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的职责,来强化域名安全以及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在实名制上,也重申域名注册采取实名制,域名注册的服务机构应当要求域名注册的申请者要提交域名持有者真实、准确、完整的身份信息等等域名和注册信息。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域名注册的服务机构应当对于域名的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核实。

       此外,意见稿还首次要求在境内进行网络接入域名的,应该由境内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来提供服务,并且由境内的域名注册管理机构运行和管理。在境内进行网络接入但是不属于境内域名注册机构管理的域名,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不得为其提供网络接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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